來源: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fā)布時間:2021年05月13日
鐵公開領〔2021〕2號
鐵嶺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鐵嶺市
第十五屆“5?15政務公開日”
活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將《鐵嶺市第十五屆“5?15政務公開日”活動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落實。
鐵嶺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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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嶺市第十五屆“5·15政務公開日”
活動方案
今年5月15日是我省第十五個“政務公開日”。為切實加強我市政務公開工作宣傳,提升公眾通過政務公開渠道了解政府、監(jiān)督政府的意識,發(fā)揮政務公開在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和政務服務標準化、規(guī)范化、便利化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提升行政機關政務公開意識,確保行政權力公開透明、依法行政,擬于5月14日至5月21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鐵嶺市第十五屆“5·15政務公開日”活動,現(xiàn)將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動主題
深化政務公開,助推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和政務服務標準化、規(guī)范化、便利化。
二、活動形式
采取線下與線上相結合的形式開展活動,對利企惠民政策、政府服務事項辦理等積極宣傳解讀。
各縣區(qū)根據實際情況,參照開展相關活動。
三、活動時間
線下活動:5月14日-5月15日,線上活動:5月15日至21日。
四、活動內容
(一)發(fā)表署名文章
各縣區(qū)以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名義,于5月15日當天圍繞活動主題,在鐵嶺日報上發(fā)表署名文章,對本地區(qū)政務公開工作再動員、再部署。
各縣區(qū)于5月13日前將本地區(qū)主要負責同志署名文章報至市政府辦公室,由市政府辦公室統(tǒng)一于5月15日在鐵嶺日報上發(fā)表。
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聯(lián)系鐵嶺日報社,溝通文章發(fā)表相關事宜。
(二)線下宣傳活動
1. 機關內部現(xiàn)場宣傳。5月14日(星期五)上午,在市民服務中心二樓大廳,擺放宣傳政務公開工作展板,發(fā)放《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資料,推動政府機關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意識,加大政務公開工作力度。
此項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請于5月13日4時30分前將市民服務中心宣傳展板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手冊布置完成。5月14日8時10分,負責贈閱和咨詢解答工作的1名工作人員到位。
2. 戶外公共場所現(xiàn)場宣傳。5月14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在鉆石廣場組織市政府相關部門通過發(fā)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宣傳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相關政策,現(xiàn)場解答群眾咨詢問題,提升企業(yè)和公眾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的知曉度。同時,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要利用游走字幕進行宣傳。宣傳游走字幕內容:深化政務公開,助推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和政務服務標準化、規(guī)范化、便利化。
參加宣傳活動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yī)療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市市場監(jiān)管局、市衛(wèi)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營商局。參加活動單位要有展板、宣傳單,針對政務服務辦理事項進行宣傳。各單位于8時20分全部到位。
9時,邀請德新市長、杜妍市長參加廣場宣傳活動。
市政府辦公室負責邀請電視臺、電臺、報社記者對該次活動進行采訪報道。
(三)開展線上主題活動
1. 重要工作部門談。相關部門圍繞《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任務,以在線訪談的形式宣傳政府工作,回應社會關切,訪談內容分期通過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參加訪談單位:市發(fā)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wèi)生健康委,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市工業(yè)信息化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營商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政務訪談的材料和申請表按照鐵政辦公開【2021】2號相關要求填寫,并于5月14日前報送。
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與電視臺溝通,于5月21日前完成錄制工作,并分期通過網站和電視臺向社會公開。
2. 行政決策大家看。具有對外行政職能的市政府部門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等平臺,就即將出臺的重要政策、將要開展的重要工作向社會征求意見,助推行政決策更加科學化、民主化。
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在網站上公開相關材料。
3. 服務事項高效辦。通過鐵嶺政務服務網圍繞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一網通管”等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guī)范化、便利化取得的工作成效集中開展宣傳,提升企業(yè)群眾辦事體驗滿意度。
市營商局負責此項工作的開展。
4. 群眾難題我來答。在活動期間,“12345”綜合服務平臺開設專席熱線,邀請相關部門專家現(xiàn)場接聽解答,通過網上平臺將熱點問題及解答情況向社會發(fā)布。
市營商局負責此項工作的開展。
5. 政務公開社會評。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發(fā)布市政府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社會調查問卷,了解公眾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評價,征求公眾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通過匯聚眾智推動政務公開工作。
市政府辦公室負責此項工作的開展。
6.政務新媒體宣傳。各單位要將此次工作開展情況在本單位網站和政務新媒體上進行宣傳。
7.地鐵公交宣傳。5月15日當天,在公交和出租車上利用游走字幕進行宣傳。宣傳游走字幕內容:深化政務公開,助推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和政務服務標準化、規(guī)范化、便利化。
此項工作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8.醫(yī)院等企事業(yè)單位宣傳。5月15日當天,在醫(yī)院等企事業(yè)單位利用游走字幕進行宣傳。宣傳游走字幕內容:深化政務公開,助推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和政務服務標準化、規(guī)范化、便利化。
此項工作由市衛(wèi)生健康委負責。
五、做好總結報送。
各地各部門于5月19日15時前將活動總結紙質版(含照片、加蓋公章)和電子版,報送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
聯(lián)系人:關文濤;72680360(傳真);tlzwgk@yeah.net
附件:
1.市政府辦公室宣傳展板內容。
2.?“5?15”政務公開日宣傳標語。
3.室外宣傳位置圖。
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
市政府辦公室宣傳展板內容
問:為什么要修訂條例?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條例對于推進我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人民群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法治政府,發(fā)揮了積極作用。隨著改革的深入和信息化的快速發(fā)展,條例在實施中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一是人民群眾參與公共決策、關心維護自身權益的積極性增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廣度、深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有的行政機關存在公開內容不夠全面準確,公開深度不能滿足群眾需要的問題;二是依申請公開制度實施中遇到一些問題,有的申請人向行政機關反復、大量提出信息公開申請,或者要求為其搜集、整理、加工政府信息,占用了大量行政資源,影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正常開展;三是由于制定條例時我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剛剛起步,尚處于探索階段,有些制度規(guī)定比較原則,實踐中容易引發(fā)爭議。為了解決上述問題,需要對現(xiàn)行條例進行修訂。
問:條例修訂的總體思路是什么?
答:修訂條例的總體考慮是,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指示精神,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于政府信息公開的需求,從我國現(xiàn)階段的國情出發(fā),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完善。具體把握以下四點:
一是積極擴大主動公開,堅持“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凡是能主動公開的一律主動公開,切實滿足人民群眾獲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二是平衡各方利益訴求,既要保障社會公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也要保護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同時要防止有的申請人不當行使申請權、超出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的能力,影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研究梳理現(xiàn)行條例實施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將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上升為法律規(guī)定,增強制度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
四是研究國外政府信息公開的新經驗、新做法,對適合我國國情的予以借鑒。
問:條例具體制度設計如何體現(xiàn)“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
答:一是擴大主動公開的范圍。修訂后的條例在現(xiàn)行條例規(guī)定的基礎上,擴大了主動公開的范圍和深度,明確各級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機關職能、行政許可辦理結果、行政處罰決定、公務員招考錄用結果等十五類信息。同時,規(guī)定設區(qū)的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與基層群眾關系密切的市政建設、公共服務、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條例還提出,行政機關應當按照上級行政機關的部署,不斷增加主動公開的內容。
二是明確不公開政府信息的具體情形。條例規(guī)定了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具體包括: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同時,行政機關內部事務信息、過程性信息及行政執(zhí)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guī)定。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動態(tài)調整機制、依申請公開向主動公開的轉化機制,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要求行政機關對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定期評估審查,對因情勢變化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公開;行政機關可以將多個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納入主動公開的范圍,申請人也可以建議行政機關將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納入主動公開的范圍。
問:修訂后的條例刪去了現(xiàn)行條例第十三條關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需“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條件,是基于什么考慮?
答:經過反復的研究論證,修訂后的條例刪去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需“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規(guī)定,主要考慮有兩點:一是進一步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二是在條例的實施過程中,對于“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如何把握,有關方面存在不同的理解,容易引發(fā)爭議。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認為取消這一規(guī)定能夠體現(xiàn)建設陽光透明法治政府的總體方向,方便社會公眾依法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刪去“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條件限制并不意味著可以沒有規(guī)則、不當行使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權。對于同一申請人反復、大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問題,修訂后的條例也規(guī)定了不予重復處理、要求說明理由、延遲答復并收取信息處理費等措施。對于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的,行政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通過相應渠道解決。
問:行政機關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如何答復處理?
答:修訂后的條例根據實踐發(fā)展經驗補充、完善了依申請公開程序,要求行政機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的工作制度,加強工作規(guī)范。條例規(guī)定,對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行政機關依據條例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行政機關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問:條例在方便公眾獲取政府信息方面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為了強化便民服務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實效,條例主要做了如下規(guī)定:
一是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guī)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lián)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二是規(guī)定依托政府門戶網站,逐步建立具備信息檢索、查閱、下載等功能的統(tǒng)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
三是要求在政務服務場所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并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附件2
“5·15”政務公開日宣傳標語
1.深化政務公開,助推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和政務服務標準化、規(guī)范化、便利化。
2.持續(xù)加強政務公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
3.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建設法治政府,以公開促落實、促規(guī)范、促服務。
4.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深化政務公開,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5.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
6.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增強政府公信力執(zhí)行力。
附件3
室外宣傳位置圖
↑北???????????????????????????? 金沙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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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
鉆石廣場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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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醫(yī)保局 |
市市場監(jiān)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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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資源局 |
市衛(wèi)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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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局 |
市應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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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市營商局 |
市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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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以鉆石廣場北側第一根燈桿為準,兩根燈桿之間為1個單位宣傳展位。宣傳展位展板根據展位位置自行設計、安排,要求兼顧美觀,展板不能過小、過少。